山海关区文化教育局
关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学校管理办法(讨论稿)
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深化课程改革,促进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常态、有效实施,提高课程实施质量,根据《国家九年义务教育课程综合实践活动指导纲要》、《秦皇岛市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我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管理办法,请各中、小学参照执行。
一、加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领导
校长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的第一责任人,要根据学校的实际,整合学校的各种资源,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提供制度和物资保障。要建立综合实践课程领导小组,负责整体规划课程实施方案,统筹课程开发、课程实施、课程评价、课程记录等工作,建立课程管理和奖励机制,提高本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质量。
充分发挥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研组的作用,通过示范交流、专题研讨、课题研究等形式,不断充实课程资源,解决课程实施中的具体问题,建立健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评价体系。
二、加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管理
(一)、逐步完善课程领导和管理实施体系
学校要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学校课程领导小组、课程工作小组、教研组及专兼职教师队伍为主体的课程领导和管理实施体系。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规划课程发展思路、开发和整合课程资源、不断充实和完善课程体系、总结课程常态实施策略。学校每学期制定切实可行的课程计划,课程计划要结合学校的现状分析、体现学校的办学理念,有教师队伍、课程目标、课程结构的说明,积极探索课程实施策略。完善各种保证课程有效实施制度(如工作量和核定、奖励措施和方法等)。
(二)、学校要加强对综合实践课程的监管力度,要将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管理纳入常规的教务管理工作。专兼职指导教师都要有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学进度表;综合实践活动专兼职教师要有教学预案,教务处要通过听课、检查、学生访谈等形式全面了解课程实施情况。
(三)、学校要关注综合实践活动教研组建设,保证两周一次大教研活动,同年级每周进行一次教研研讨,研讨要聚焦问题,加强教研组活动的有效性,能解决课程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教研组活动记录要详实、具体。
(四)、学校要逐步打造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过硬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学校要综合考虑课程实施策略、课程结构、教师专业发展等因素合理安排指导教师;要为综合实践活动教师提供必要的外出学习、参加交流活动的条件;要长远规划学校层面的综合实践活动专兼职教师的任用、培训、业务研讨交流评价机制,逐步实现指导教师的全员化。
三、规范开展以综合实践活动主题记录袋为主体的课程记录工作
做好学期学生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学习情况记录。
学校层面需要留存的记录:学期完成主题活动一览表,主题活动学生参与情况一览表,综合实践活动学生学期记录表。
综合实践活动学生学期记录表以及主题活动记录袋中记录的信息作为学生参加各种评比活动重要佐证材料。
主题活动需要留存的资料:1教师需留存资料:要有教师指导设计预案、至少一节学法指导课的详案、主题活动反思;2学生主题活动记录袋(以小组为单位):与选题相关的过程性资料【包括研究计划、小组分工明细、活动纪要、活动记录、调查(研究)报告、体会、日记等】,主题活动评价记录等过程性资料,体量较大的学生图文作品、实物作品建议拍摄照片留存。
四、做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评价工作
学校要做好课程评价、教师评价、学生评价三个方面的工作,通过多元化的评价手段推进课程深入实施。
(一)、课程评价
各校要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进行全方位的监控。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过程中,教务处要深入到课堂和教研活动中了解课程开展情况,关注教师和学生对课程实施情况的反馈,研讨解决课程开展中遇到的问题;要在学年或学期末,通过问卷调查、与师生座谈等方式对课程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估。课程评估结果作为学校下一步开发课程资源、完善课程体系、调整教师队伍,制定更加合理的课程实施策略的主要依据。
(二)、教师评价
学校要逐步完善、落实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师工作量的考量、计算、奖励办法。要通多种途径了解、掌握教师在课程实施过程中的表现、成绩、收获及存在问题。引导教师通过自评及他评进一步关注自我、反思提高、完善自我,实现在课程实施过程中自身的专业成长。不断探索教师评价结果有效应用的途径。
学校对教师的评价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观察教师是否具备根据自己的专长或特长开发、充实课程资源的能力;能否在主题系列活动进行有效的学法指导;能否为学生创造或提供更多的主题研究情境、条件、器材设备;关注教师对学生评价的理解和操作情况及主题活动的实效性。
(三)、学生评价
学生评价分为主题式研究活动评价和学期终结性评价两个层面。
主题式研究活动评价贯穿于活动始终并参考学生主题活动记录袋质量进行,侧重于对主题活动质量及学生在活动中的成绩与成长的评价。
学期终结性评价以综合实践活动学生学期记录表为主要依据,评价结果计入《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评价报告册》。
1、主题式研究活动评价的基本要求是小组评价和学生个人评价。
小组评价应侧重评价主题活动本身的价值、质量、成果及小组集体活动情况;学生评价侧重主题活动三维目标的不同指标的实现情况。评价主要由四部分的基本内容:(1)对参与活动的学生进行简明扼要的文字表述性评语;(2)根据活动主题的特点确定的二级指标制定的评价表,对小组活动情况及学生在活动中教学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发展性评价,以授星的形式呈现;(3)设置多样化的集体奖和个人奖项;(4)主题式研究活动评价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需努力四个等级。
2、学期终结性评价
学生学期终结性评价中小学建议区分进行。
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学习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评定等级为A、B、C、D四等,每一等级的确定可参照综合实践活动学生学期记录表、活动留存的过程性资料以及学生活动成果。
中学综合实践活动的学生终结性评价,要与《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评价报告册》相结合,综合实践活动和创新评价共50分。以融合的方式评价研究性学习、劳动技术教育与社区实践、社会实践、信息技术等内容。终结性评价依据由三方面的内容综合组成,即(1)学生按照学校制定的课程计划,能按照课程计划规定的课时完成学习任务,此项每学期满分40分。(2)每学期参与的综合实践活动,活动过程性资料完整,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了长足的进步,综合运用知识与信息技术收集信息、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明显提高,记1~5分。(3)有价值的研究报告、调查报告、发明创造或者参加校内外各项学生创新成果、设计成果评选等活动的获奖证明记1~5分(校级2分,区级3分,市级4分,省级以上5分)。学生每学期得分与A、B、C、D四个等级进行转换,转换标准是45分以上(含45分)为A等,38分~44分为B等, 28分~37分C等,27分以下为D等。
各中小学要自2010年起按照本文件精神,认真履行学校的课程管理职能,推进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常态实施,促进学生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全面提高。区教育局将以调研、课堂观察、督导检查等形式本文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评估结果纳入教学综合奖励评选及年度教学评估结果中。
山海关教育局
2010年2月